确认删除对话框
在 数据库 工具窗口中,右键点击要删除的数据库对象,然后导航至 。 或者按下 Delete。
点击 确定 以删除所选项。 要将 SQL 语句复制到 查询控制台中,请点击
在控制台中打开查询 ,位于对话框右侧。

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使用架构名称限定对象 | 将架构名称添加到数据库对象名称中。 当在不同架构中存在两个或更多名称相同的数据库对象时,您可以限定数据库对象。 此选项具有以下参数:
|
使用 IF EXISTS 语法 | 确保数据库对象存在。 |
使用 DROP CASCADE 语法 | 删除依赖于已删除数据库对象的对象。 例如,如果删除某个表,则依赖该表的视图也会被删除。 |
重新格式化生成的代码 | 使用当前的代码样式配置文件重新格式化生成的代码。 此选项仅影响生成的代码,不影响直接从服务器接收的代码。 |
预览 | 要运行以删除所选项的语句。如果需要,您可以在此窗格中直接编辑这些语句。 如果需要,您可以在此窗格中直接编辑这些语句。 点击 确定 时将执行这些语句。 |
最后修改日期: 2025年 9月 26日